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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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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加怡誤告《快週》前總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5]

 【本報訊】「玩具大王」蔡志明女兒蔡加怡(26歲),入稟控告《快週》及其總編輯靳青松,在第498期《快週》封面故事「警爆希哥過萬新相 富豪女有份」報道誹謗一案,昨日蔡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制雜誌再發佈有關報道,雜誌亦已向蔡承諾期間不會再發佈該報道。

 至於次答辯人靳青松方面,蔡的代表律師昨向法庭澄清靳已於去年底離職,與報道無關,只是由於雜誌未有及時向公司註冊處更新才引起誤會,故申請撤銷對靳的禁制令獲高院法官批准。蔡的代表律師指,將會向《快週》現任總編輯魏四海重新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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