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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特區政府公布,所有今年9月1日開始公布的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空缺招聘,均會加入基本法知識測試,而公務員事務局會於今年5月及7月舉辦兩次基本法測試,供有意應徵這些職位的人士參加。至於學歷要求低於中五程度而在今年9月1日起公布的公務員職位空缺,則應徵者毋須參加基本法筆試。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加入基本法知識測試的目的,在於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故考生的學歷、經驗和才能在原則上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不過,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但會被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公務員事務局會舉辦兩次基本法測試,供有意應徵這些職位的人士參加。兩次測試分別會於2008年5月24日與綜合招聘考試同日舉行,及於2008年7月26日單獨舉行。往後,公務員事務局將會每隔約6個月舉辦同類測試,供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參加。
同時,學歷要求於中五程度或以上,但低於學位程度而在今年9月1日開始公布的公務員職位空缺,如招聘程序中設有筆試,招聘當局會於筆試加入評核應徵者基本法知識的項目。至於在招聘程序中不設筆試的職位,招聘當局會於遴選面試階段加入評核基本法知識的筆試。
筆試依職位學歷要求訂定
評核基本法知識的筆試,將因應不同公務員職位的學歷要求而訂定,並以選擇題形式測試應徵者對《基本法》(包括所有附件及夾附的資料)的認識。
至於學歷要求低於中五程度而在今年9月1日起公布的公務員職位空缺,應徵者無須參加基本法筆試。招聘當局會在遴選面試中作簡單的口頭提問,以測試應徵者對基本法的認識,並只會在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才會參考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知識測試相關資料已載列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公務員事務局於5月及7月舉辦筆試的詳情,以及參考題目連答案和常見問題,將於3月22日起上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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