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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20日電】原北京市海淀區區長周良洛(見圖)涉嫌受賄案20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受審,其妻子魯小丹作為本案共犯一同出庭受審。當地媒體報道稱,檢方指控周良洛夫婦涉嫌受賄共計1,670餘萬元。第二中級法院工作人員向本報表示,周良洛案件屬於專案審理。
《北京晚報》報道稱,20日上午8時看到周良洛夫婦分乘兩輛囚車先後到達法院,周良洛囚車打開時看到其坐在囚車內看手中材料,上午9時,周良洛夫婦被帶進二中院專門審理涉貪高官的第三法庭。
受賄1,670萬人民幣
據檢方指控,1998年至2006年,周良洛在擔任北京市朝陽區委宣傳部長、朝陽區副區長、海淀區區長期間,涉嫌收受賄款近93萬美元、人民幣900餘萬元,折合人民幣共計1,670餘萬元。行賄者主要是北京的一些房地產公司和廣告公司。這些賄款中有1,500餘萬元涉及土地審批和房產項目,佔到整個賄款的90%。
此外,周良洛妻子魯小丹亦涉嫌受賄800多萬元,因周良洛夫婦受賄金額中大部分重疊,所以檢方未作分案處理,夫妻倆今天同庭受審。
據稱,周良洛行賄是在原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落馬後,有關部門在查辦劉志華案件時被發現,其中,房地產商「泰躍系」掌門人劉軍正是劉志華、周良洛二人的主要行賄人。周良洛最大一起受賄指控就來自劉軍。檢方指控,周良洛任海淀區長期間,為泰躍房地產獲得土地審批及房地產項目規劃等提供幫助。2003年至2006年,周分別獲得劉軍給予的近93萬美元和1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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