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深圳海關查獲首宗西瓜藏大麻脂走私。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通訊員彭海紅、戴冰深圳26日電】深圳海關去年7月5日在沙頭角口岸查獲的一宗利用西瓜走私大麻脂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該案尼泊爾裔港人被告有期徒刑3年,並罰款3,000元。據悉,該案是深圳海關查獲的首宗毒品藏身西瓜走私案。
尼漢持香港居民身份證
2007年7月5日下午1時許,一名尼泊爾裔旅客(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從沙頭角口岸出境大廳無申報通道出境,隨身僅攜帶一個公文包,手拿用紅色不透明膠袋裝載的西瓜一個,引起沙頭角海關值班關員注意。當被要求打開公文包查看時,該旅客立即配合,但查驗過程中始終用另一隻手將西瓜袋置於查驗台下方。
紅膠袋引起關員注意
其異常舉動引起關員注意遂要求檢查膠袋,但該旅客突將袋丟在地上,聲稱該袋不是他所有,並企圖逃走,被關員及時阻止。經調查後,關員發現該西瓜被切成兩半,內瓤挖空,用網狀膠套固定,內藏3塊疑似毒品的黑色膏狀固體,均以透明塑膠紙包裝成長方體。經鑒定為大麻脂,重1500克。
深圳海關緝私局所屬大鵬分局對此案立案偵查,並於去年8月20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