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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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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跨境車 延試用期半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27]

 【本報訊】運輸署昨日宣布,粵港政府已達成協議,把跨境私家車試用深圳灣口岸的期限,再延長6個月,至今年9月30日止。持有其他3個陸路口岸,包括落馬洲、文錦渡及沙頭角的私家車配額人士,只須持有有效的許可證,以及運輸署發出的批准信,將可繼續免辦手續試用深圳灣口岸。

 私家車試用深圳灣口岸期限,去年已延長半年,期限原定於本月31日結束,但兩地已達成協議,同意延長跨境私家車試用深圳灣口岸的期限至今年9月30日,讓跨境私家車配額持有人有更充裕時間試用口岸。此外,提出永久轉用深圳灣口岸的申請期限會相應延長至9月30日,有興趣人士可向廣東省公安廳及運輸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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