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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劉莊敬因未能適當處理危險藥物的記錄而被醫委會裁定有罪,被判停牌1個月。本報記者岑思敏 攝
【本報訊】註冊西醫劉莊敬在纖體美容公司「變靚D」任職減肥顧問期間,被指未能適當處理危險藥物的記錄。該名醫生昨日在醫務委員會聆訊上抗辯,大爆美容集團內部管理混亂,令醫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代罪羔羊。但醫委員認為,處理危險藥物的記錄,醫生責無旁貸,被裁定有罪,判他停牌1個月。
案情指出,97年註冊的被告醫生劉莊敬自2005年4月1日起,在「變靚D」位於荃灣城市廣場的分店任職兼職減肥顧問,06年1月11日兩名衛生署藥劑師巡查該店時,發現該店儲存5千多粒名為「Redusa」的危險減肥藥記錄並不符合《危險藥物規則》規定格式,包括將本應列為「供應」、「收取」和「餘額」誤寫作「入貨」、「出貨」和「尚餘」,又無列明發票號碼、病人身份證號碼和地址,違反《危險藥物規則》屬刑事罪行,因此劉莊敬即時被舉報,並於去年1月被荃灣法院裁定違法,判罰款6千元。
危藥記錄不符合規定格式
醫委會昨日再就事件展開聆訊,被告醫生雖然承認控罪,但他透過律師指出,他入職時已與「變靚D」達成協議,協議指藥物儲存和記錄由另一名資深醫生和一名職員負責,而他只負責處方藥物,因此一直不清楚自己是藥物的「負責人」。另外,他也曾向職員確認藥物的記錄妥當,當時職員向他表示無問題,而他亦曾稍微查閱有關記錄。
被告醫生又透過律師砲轟「變靚D」行政混亂,因此他已在事件發生後憤而辭職。他又求情指自己只是一名初級醫生,卻無得到由公立醫院轉到私營醫療機構任職的相關培訓,以致他難以適應新的架構。
稱不知是藥物「負責人」
不過,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指出,未能按《危險藥物規則》妥善處理藥物屬嚴重罪行,而被告醫生作為該分店的負責人兼唯一處方該藥物的醫生,理應責無旁貸。根據劉莊敬自行開設的診所內危險藥物的記錄妥當,可見被告並非不清楚記錄的規定格式,因此裁定他有罪,判處在醫生冊上除名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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