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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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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控股股東必須自有資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29]

 【本報訊】中國銀監會日前發布銀行控股股東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要求銀行控股股東取得控制權的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銀行不得對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機構發放貸款或提供其他授信。

 刊登在銀監會網站的意見稿指出,銀行控股股東是直接或間接擁有該銀行25%以上表決權股份的企業法人,適用於境內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以及境外金融機構,但銀行不適用該辦法。

 另外,成為銀行控股股東必須滿足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最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取得控制權的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等審慎條件。對於境內非金融機構,其凈資產還必須達到全部資產總額的30%以上,同時主業突出、在本行業處於領先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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