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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澳門記者宋蕙芸31日電】澳門廉政公署首席調查員麥志鴻、調查主任黃劍峰今日分別就商人何明輝、中鐵總經理陳東生涉嫌行賄歐文龍作詳細舉證。據兩人的調查所得,何明輝和陳東生付予歐文龍的賄款分別達1億6千多萬港元和1,968萬港元。
麥志鴻指,根據歐文龍的「友好手冊」和行事記錄,歐文龍與何明輝關係密切。2003年至2006年期間,兩人至少有39次於非辦公時間,進行私人會面,電話通話達136次,其中有104次是由歐文龍主動致電何明輝。
透過18個戶口洗黑錢
他說,何明輝就工程項目行賄歐文龍所使用的帳戶多達18個,其中向歐文龍操控的帳戶提供的賄款折合港幣合共達1億6千多萬元,但全部以中間人,包括親屬和下屬何婉芬、楊華鋼、梁雪顏、梁雪媚、盧嘉玲、舒勇,手下各工程二判判頭黃良建、梁相模、甘應佳、何國榮、歐陽達新、何貴祥、黃植庭、馮進權、何志豪等,進行資金轉移。
金都酒店工程費報大6億
麥志鴻在庭上用電腦展示歐文龍的「友好手冊」的筆錄,稱歐文龍共有11本記事本,當中的紀錄「嚴謹、準確,所記錄的都會發生。」其中歐文龍簡略註明就何明輝所承包的18項工程項目,共收得164,420,000元。這與何明輝涉嫌行賄歐文龍的款項162,192,800元大致相符。
麥志鴻又指,何明輝就提供的工程款項有誇大成分。以建造金都酒店為例,何明輝稱涉及金額達11億元,但廉政公署向金都酒店有關人員詢問和筆錄,實際僅5億多元。何明輝「誇大金額,是為掩飾其他工程款項。」
黃劍峰的作證則指,中鐵總經理陳東生就4項公共工程賄賂歐文龍的款項共1,968萬港元。其中西灣大橋設計承攬工程付1,000萬,大橋後加工程付200萬,大橋維修保養付200萬,路潭重型停車場付568萬元。
黃劍峰稱,調查顯示, 2002年到2006年期間,歐文龍和陳東生共見面33次,非辦公時間電話聯絡達96次,甚至有在凌晨通話記錄,顯示兩人關係非比尋常。兩人的通話亦多由歐文龍主動致電。
而陳東生也是用迂迴的方式,將賄款通過其他人轉入歐文龍所控制的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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