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獎無數的著名大導活地亞倫(見圖),周一向美國聯邦法院提控,要求一間成衣公司就挪用了其肖像權製作大型宣傳廣告甚至放到互聯網上,要向他賠償至少一千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身兼導演及演員崗位的活地在文件中表示,他從沒在美國做過這類產品的代言人,因此去年5月所出現的紐約及荷里活大型宣傳廣告等,都是在未有知會的情況下擅取他曾拍攝的電影劇照製成,令他「特別感到震驚及受到傷害」。 ■文:藝能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