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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關副關長胡乃濤做動員報告
海關總署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4月1日正式實施,深圳海關胡關長日前表示,該《辦法》對促進企業又好又快發展和提高海關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義,宣傳貫徹《辦法》是深圳海關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
企業分類管理意義重大
企業分類管理制度是建設現代海關制度的重要基礎,是按照《現代海關制度第二步發展戰略規劃》方向深化企業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海關信用管理體系建立的重要標誌。從1999年至今8年來的實踐證明,實施企業分類管理,對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促進企業守法自律、建立關企合作夥伴關係、保障貿易安全與便利、提高海關管理效能等起到了積極而顯著的作用。一方面,從對海關工作影響來看,實施企業分類管理,建立以企業為單元的監管模式,是海關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重大變革,是守法便利原則和信用管理、風險管理理念以及技術在海關企業管理中的具體實踐和應用。另一方面,從對企業發展影響來看,實施企業分類管理,對AA類等高類別的守法企業簡化通關手續,加快了通關速度,降低了通關成本,給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便捷和效益,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力;而海關有限的監管力量將主要用於對低類別失信企業的嚴密監管上,讓企業體會到不守法或不誠信行為所帶來的代價。
近幾年來,為服務經濟、促進發展,海關總署及直屬海關相繼出台了一些通關便利措施。以深圳海關為例,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陸續出台了系列改革創新措施,在2004年推行了企業信用等級管理制度,2005年推行了客戶協調員管理制度,2006年又開始推行了風險式分類監管通關制度,這些改革措施有力的促進了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將促進關企合作夥伴關係邁上新台階
胡乃濤副關長表示,新修訂《辦法》規定「海關與企業應當加強合作,開展經常性信息交流和業務聯繫」,進一步明確提出海關與企業建立合作夥伴關係,在具體的海關規章中予以體現,為今後全國海關廣泛開展此項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近年來,海關和企業關係由傳統意義上簡單的行政管理與被管理關係定位,逐步轉向服務與被服務為特徵的雙向互動新型合作夥伴關係。全國海關積極延伸促進和服務經濟發展的觸角,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經濟、服務企業的水平。
他相信,隨著海關與企業合作形式的創新,合作領域不斷拓展,關企互動將更加深入,海關將更加重視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海關與企業在自我管理、相互協調與配合方面互相承諾,通過動態的信息交流與共享,架起關企之間互通雙贏的橋樑,海關和企業在合作互動中同時實現各自的工作和價值目標,海關與企業協力搭建起的新型關企合作夥伴關係必將邁上新台階,實現關企合作共贏、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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