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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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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火非天然 人為可避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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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的秋冬季節,每逢天氣持續乾燥的時候,都會經常發生山火;而在特別乾燥和吹強風的情況下,一場山火可波及數百公頃的林地,燒燬無數樹木和灌木。例如在1999年的清明節發生的四百多宗山火,燒燬了超過800公頃的林地。此外,山火亦摧毀野生動物所賴以維生的棲息地,使牠們無以為家。而經常發生山火的地方,因缺乏植被覆蓋和保護,在雨季的時候引致水土流失,土地變得貧瘠;嚴重的更可引致山泥傾瀉,造成更大的災害。總而言之,山火對野生動植物和自然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影響深遠。

 在考慮如何能有效地防止山火的發生時,我們應先了解山火是如何發生的。我們要知道讓物件燃燒(或發生火警),必要符合三個先決條件:燃燒物 (即燃料)、氧氣(助燃)和足夠的溫度(即燃燒點或火種),三者缺一不可。全球山火的發生主要可分作兩大類:第一類是由自然界所引起的天然山火。世界上有天然山火發生的國家或地區,如澳洲、南非、希臘和美國的加州等,他們的氣候屬地中海型氣候,天氣乾燥,年雨量一般只有500-800毫米。而夏天炎熱且乾燥,為天然山火的發生創造了適當的條件。第二類是由人所引起的人為山火,如香港的氣候屬亞熱帶季風型氣候,雨量充沛,年降雨量達2300毫米。夏天炎熱而潮濕,植物生長茂盛、翠綠而濕潤,天然山火難以發生。雖然秋冬季乾燥,但氣候清涼寒冷,所以一般無法產生足夠高溫,使植物燃燒。

 可是,由於山火在香港經常發生,很多人都以為香港的山火是天然的,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可以任由山火發生,無須關注。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事實是,如前所述,在香港的生物地理和自然歷史環境下,香港並沒有天然山火。根據筆者對山火的研究及香港山火發生的情況來看,可以斷言,香港所有的山火皆非天然發生,而是人為所引發的。 正因如此,我們的防火工作,要更有針對性。去年便有環保團體跟政府部門合作,並得到多個鄉事委員會支持,在山火高危日,如清明節和重陽節,到新界各處宣傳預防山火,成效顯著。

 近年來,香港各界人士的環保意識不斷提高。每年全港的山火數目由九九年約三千三百宗,下降至近年每年約千五至二千宗;而由漁護署所管理的郊野公園,其範圍內所發生的山火,則由九九年的一百九十三宗,減至近年只有約數十宗。在政府各部門、綠的歡欣、環保團體及社會各界支持下,植樹造林和其他綠化工作都有長足進展。現時,每年全港共種植約二至三百萬棵樹苗,而森林覆蓋率亦已約達18%。

 不幸的是在今年1月初屯門的一場山火燃燒了46個小時,燒燬了超過350公頃的林木。這正沉痛地提醒我們對市民大眾進行防止山火的宣傳教育是絕對不能鬆懈,倘若這一基石沒有建好,我們再投入多大的力量在植樹造林上,也只是事倍功半,甚或徒勞無功。

 故此,期望我們能把防止山火的宣傳教育與預防工作做得更好,香港的植樹造林、綠化工作便能事半功倍。  「綠的歡欣」委員 周錦超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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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香港植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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