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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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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奸招」拖糧工聯會籲列刑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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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聯會建議政府修例堵塞法例漏洞,保障欠薪工人的權益。左為工聯會理事長黃國健。本報記者彭子文 攝

 【本報訊】「有汗出,無糧出!」工聯會發現無良僱主利用各種「奸招」拖欠僱員薪金,包括轉移資產、空殼公司聘用員工、玩失蹤,甚至厚顏地叫僱員上告公司,卻視法庭判令如無物,去年每7人中便有1人,獲勞資審裁處判決勝數卻依舊無法追回欠薪。

 工聯會批評法庭判令猶如「無牙老虎」,建議政府修例堵塞法例漏洞,可將僱主欠薪列為刑事罪行外,也要求政府可為欠薪僱員提供毋須資產審查、免費的民事索償服務、協助僱員抄封及申請公司清盤,追討欠薪。

去年違判令個案逾千宗

 據政府數字顯示,去年勞資審裁處約有7千至8千宗個案,當中違反判令的個案高達1,008宗,涉及2,299人;而追討少於8千元欠薪的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亦有高達198宗違反判決的個案,涉及230人。

 工聯會理事長黃國健表示,無良僱主欠薪問題嚴重,可是僱員追討欠薪屬民事性質,因此追討款項的責任完全歸於工人,勞工處及勞資審裁處沒有權力檢控及懲罰違反履行法庭判令的僱主,更不會替僱員執行判令,不少厚顏僱主會拖付欠薪,甚至「走佬」逃避支薪,令工人追回款項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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