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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3
恆生銀行一名保險部女經理因股票投資失利,挪用客戶身份證副本申請信用卡透支現金約1.4萬元,被判入獄半年。
■2007-08-20
裝修工人盜用別人遺失的身份證,複製影印本,先申請手機SIM卡號碼,再向財務公司申請信用卡,交由不法分子「狂碌卡」消費及提款,一年內申請共57張信用卡,涉款約65萬元,被判入獄2年8個月。
■2007-04-30
男子涉盜求職者資料,申請信用卡和流動電話等服務,在區域法院受審。
■2007-01-10
一名無業男子涉嫌在深水步信箱偷取住客信件後,利用所得資料和他人身份證副本,以及自製公司印章和糧單,先後向同一間信用卡公司申請得36張信用卡,然後四出碌卡購物和現金透支,涉及金額達70萬元,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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