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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為打工仔「積穀防飢」的強積金,一直被人詬病自由度不足,昨日有立法會議員提出推行「強積金自由行」,建議僱員可就本身的強積金供款,即僱員及僱主供款可一併轉移到由僱員自選的強積金受託公司及計劃。但積金局認為此舉於行政上有一定難度,亦會令行政成本上升。委員會決定稍後召開一次特別會議,聽取公眾意見。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天討論積金局建議,容許僱員每年可以至少一次,將僱員強制性供款產生的所有權益,一筆過轉移到自選強積金計劃。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香文等認為,應全面開放計劃,讓僱員全面控制自己的供款,及僱主供款的戶口轉移,並讓僱員自行選擇強積金受託公司,否則建議只是「半自由行」。
當局憂增僱主額外工作
然而,積金局與政府代表都認為,全面開放的做法只會更加複雜。積金局執行董事馬誠信(見圖)表示,會增加僱主額外工作,亦會拖慢日後僱主處理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時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何宗基則認為,建議會令當局難以監管僱主供款,除非有十分準確的紀錄,否則僱主難以追查到供款去向。有議員亦擔心,大部分僱主都是中小企,會加重當局的行政負擔。
自選受託人可降管理費
特區政府2000年推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原意是通過強迫儲蓄,讓本港數百萬打工仔能夠享受無憂無慮的退休生活,並減低市民對綜援的依賴。可是本港強積金管理費高達4%,令強積金的大部分收益被管理費蠶食,但無奈現時僱員強積金戶口概由僱主選擇,僱員不能轉移受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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