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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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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霆再上訴堅持無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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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霆父親許彩亮表示,此次上訴就是為了講理,與是否減刑無關。本報記者敖敏輝 攝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9日電】9日上午,許霆正式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堅持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民事關係上的過失,而非刑事犯罪,應該不構成盜竊罪。

 許霆「惡意取款案」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備受社會的關注,此案在今年初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發回重審,今年3月3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組成合議庭審理,以盜竊金融機構罪,判處許霆有期徒刑5年,處罰金2萬元,並追繳17萬多元違法所得。

 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4月10日是上訴期的許霆上訴的最後一天。許霆父親許彩亮9日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判決後,他和兩位代理律師就一直商討上訴事宜,並與許霆見面,同時收集一些最新的法律和相關事實細節材料。8日晚,家屬和代理律師做好了上訴的準備,於9日上午正式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據了解,上訴事宜完全由許霆代理律師吳義春代辦,許彩亮並未出現在廣東省高院。下午他表示,這次上訴和是否減刑無關,是為了講個道理,刑法某些條款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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