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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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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貿署舖租 每米2千變百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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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梁嘉儀)審計署公布最新的審計報告,批評政府產業署未有充分利用具有重大商業價值的政府物業,影響政府收入。其中位於旺角黃金地段的工業貿易署大樓,部分樓層用作員工康樂室及學生資助辦事處,沒有善用物業的商業潛力。審計署還發現,該大樓地舖整體租金商業價值變動較1990年上升38%,但其中7個舖位租金在18年間不升反跌,有地舖租金每平方米月租123元,較1990年的2,222元大減超過9成。

 根據《政府產業管理及有關事務規例》,政府產業署應確保政府物業物盡其用,具效率和符合成本效益,以及在合適的政府用地引入適當的商業活動。政府於1990年購入旺角的工貿署大樓現址,審計署昨日發表報告指工貿署大樓具有重大商業價值,地庫至2樓都具有高價值的商業發展潛力,可作為購物商場。

低層作康樂室不符效益

 審計署批評,產業署在未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的情況下,去年把學生資助辦事處遷往工貿署大樓的低層,而1樓用作員工康樂室,未能發揮工貿署大樓的商業發展潛力,造成租金損失。審計署建議產業署可仿傚金鐘廊的做法,把所有商舖租予一名主要租客,為政府取得最高回報,並研究把地庫至2樓改建為購物商場,作零售業用途。

地舖租值升38% 租金反下跌

 同時,政府購入工貿署大樓後,將地下用作零售店舖出租。審計署分析大樓地舖於90年至07年期間的租金價值變動,發現全年整體上升38%,但其中7個地舖舖位,去年每平方米的月租不升反跌,跌幅介乎29%至94%,較18年前月租為低(見表)。其中,地舖J和K的租金最低,每平方米月租只是123元,較90年的2,222元急跌。

 審計署認為,大樓地舖租金低於1990年的並不合理,需要提高地舖的商業價值。政府產業署回應稱,大致同意審計署建議,又稱大樓部分舖位的租金大幅下跌,主要是03年旺角道興建高架行人道系統和連接的自動電梯、升降機,亦取消了連接旺角道以南和以北的行人過路處,阻擋顧客視線,降低舖位的吸引力及經營潛力。

產業署回應盡早跟進

 此外,審計署又發現,有廣告代理商早年有意在旺角大球場外牆展示戶外廣告,但政府產業署過去3年沒有跟進,影響政府收入,建議有關部門加強監察,確保項目獲妥善處理。政府產業署回應稱只屬個別事件,同意會盡早跟進涉及具有已被界定具商業價值的物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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