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二年級男學生,涉嫌在校內電腦室偷去USB手指後,取得內裡儲存的檔案作不誠實的用途,男生昨於東區法院否認兩項盜竊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案件押後至9月1日審訊。據報指,案件涉及一名同校四年級男宿生,拍下與學妹的交歡片段後儲存在USB手指,其後不慎遺失,卻疑被人偷去,並將片段上載內聯網。
被告黎駿裕(21歲),為港大利馬竇堂宿舍生。據報載,警方將該短片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