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率】(記者 譚靜雯、梁嘉儀)審計署發表報告,批評運輸署在非專營巴士營運牌照方面監管不力。審計署發現,部分車輛的牌照已逾期半年才申請續牌,運輸署更處理服務已結束的申請個案,浪費資源。審計署更發現,即使向牌照逾期的持證人發出警告信和禁制令,但運輸署卻沒有轉介予檢控組採取行動。
處理違例研訊竟需17個月
截止去年底,共有12,853部非專營巴士及小巴需定期續領牌照。審計署指營運非專營公共巴士的持證人,需要在牌照期滿14日前續牌,但去年有5宗個案是在開辦有關路線後才提出申請,其中1個個案更在開辦服務後半年才申請牌照。另外,有個案在服務結束後,運輸署仍辦理有關申請,批評運輸署浪費人力資源。
審計署又批評,當局處理違反發牌條件的研訊需時甚久,平均17個月才結案,其後向持證人施加制裁。如持證人向交通審裁處提出上訴,則需時更長。另外,於04至06年期間完成的83宗研訊中,當中有18宗因牌照已易手,未能制裁違規持牌人。而有關情況更大幅上升,由04年的11%激增至06年的40%。
另外,運輸署會向牌照逾期的持證人發出警告信,之後該署會以人手在電腦系統內輸入禁制令,提醒負責人員留意與牌照有關事項。審計署發現,即使發出警告信和禁制令,運輸署沒有轉介予檢控組採取行動,建議運輸署研究把記錄電腦化,以及加強執法,制止沒有有效牌照的車輛繼續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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