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江鑫嫻10日電】近年來,內地體制日趨文明、人道,許多城市開始用注射死刑代替槍決。相關專家表示,採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是中國死刑執行方法的一項重大舉措。目前,在死刑數量明顯下降的情況下,中國全面廢止槍決統一注射死刑的條件已經成熟。下一步要做的就是修改刑法和刑訴法,令注射作為唯一的法定死刑執行方式。
京滬穗實施注射死刑
據了解,建國後槍決一直是內地統一的死刑執行方式。1979年作為執行死刑的唯一法定方式,槍決被正式寫入刑法。1996年,新刑訴法補充加入注射作為死刑方式之一。1997年,昆明市在全國率先採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11年來,昆明、長沙、成都、北京、上海、廣州、南京、重慶、杭州、瀋陽、太原等城市都先後採用了這種方式。另有多個城市計劃今年內全面推行。
死刑數量明顯下降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死刑研究專家劉仁文表示,注射執行死刑是必然的趨勢,這樣可以減輕死囚的痛苦,保證其屍體的完整性,同時對其家屬來說,也可以減少受到刺激。他指可從中心城市逐漸到邊遠城市,從發達地區到欠發達地區推廣。目前,死刑覆核權已收歸最高法院,死刑數量明顯下降,因此中國全面廢止槍決統一注射死刑的條件已經成熟。
另據了解,注射的藥物價格大約每支300元,最高人民法院從08年開始,免費向地方法院提供注射藥物,目的也是為了更好地推廣注射執行死刑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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