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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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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排放 團體促監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1]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的排放日增,6個環保團體發起聯合行動,發動市民去信政府,要求把二氧化碳納入《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多名立法會議員也支持,促請減少電廠的排放。環境保護署表示,若把二氧化碳納入監管,便須調高燃氣發電的比例,減少燃煤,每度電費將急增1倍至2元。

 政府提出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以法例規管發電廠由2010年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總量上限,獨無規管二氧化碳。地球之友、綠色和平、環保觸覺、綠領行動、爭氣行動和世界自然基金會等6個環保團體,發動市民去信政府,要求正視二氧化碳的問題。

燃氣發電電費倍增

 綠色和平氣候及能源項目主任楊凱珊表示,美國新澤西州環保署將二氧化碳列為污染物,二氧化碳既是主要的溫室氣體,促使氣候變化,對人類造成威脅,政府應把二氧化碳納入監管。楊凱珊呼籲市民登入www.write-a-letter.greenpeace.org/402,填寫電子郵件要求政府正視,截至昨日早上已有900人透過網站發信。

 多名立法會議員昨日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時稱,政府應把二氧化碳納入監管。署理環保署副署長黃耀錦回應稱,把二氧化碳納入監管,便要提升燃氣發電比例,減少燃煤,每度電費會由目前約1元急增至1.5至2元。環保署發言人補充,在規管時要考慮技術的成熟和實際可行,現正研究規管電廠排放二氧化碳的可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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