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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法律 (Law) 的分科排名
Ada Tam 尚學堂
一直以來,不少香港學生到英國攻讀法律科,當地大學收生要求亦相當高。 根據英國的《The Times Good University Guide 2008》的資料所顯示,全英國共有85所大學列入排名榜之內,而排名首3位的分別是聞名世界的University of Cambridge、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及University of Aberdeen。雖然英國現時提供法律學位的大學有85所之多,但申請入讀法律科的學生也有很多,這亦促使各大學提高法律科的入學要求。
高考成績最低要AAB以上
以提供法律科的85所英國大學的學生過往平均高考成績來看,排名頭20位的大學,學生平均高考成績最低的Burnel University也需要349分 (即約AAB以上)。我們很難從前列的排名大學裡找到入學要求低的大學。而畢業生前景達100%的只有一所大學 – Robert Gordon University,而University of Aberdeen及University of Cambridge則分別達95%及92%。至於研究質量方面,共有5所英國大學得到最高的評鑑5*A,分別是排名第1位的University of Cambridge、第2位的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第4位的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第6位的University of Durham以及第28位的University of Keele。
回港執業須修銜接課程
在此一提,在英國完成一個法律學士學位 (Bachelor of Law- LLB),一般需要3年時間,而香港則一般需要4年時間。如學生希望於英國修畢法律學士學位後回港執業,原則上需要在香港大學或香港城市大學先修讀一些為期數月至1年銜接課程 (Conversion Course),以達至等同香港4年制法律學士學位的學術程度,才合乎資格於香港申請入讀1年制的法律研究生證書課程 (PCLL –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學生必須成功修畢PCLL課程才有資格進行為期1年(如學生計劃成為有資格在任何法庭作辯護的大律師(Barrister)或2年(如學生計劃成為事務律師(Solicitor)的專業實習。學生需完成以上所提及的課程及實習才能於香港正式註冊成為執業律師。
註:
1. 學生平均高考成績一欄,A:120,B:100,C:80,D:60,E:40; AS學科則只佔一半分數計算。部分英國名牌大學會要求學生最少以4-5科A2或3-4科A2及2-3科AS科目用作申請分數。
2. 研究質量一欄,級數最高為5*;次為5,然後是4、3a、3b,餘此類推;大楷英文字代表該院校教學人員從事相關範疇研究的比例,A為最高,其次B,餘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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