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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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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看量刑 陳料有從輕情節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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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清晨開始,多家媒體即在天津法院外守候。 中新社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11日電】對於陳良宇判囚18年的一審結果,法學界專家認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但也有一定程度「從輕」。陳良宇的辯護律師高子程此前也曾對法庭提出「事有前因、從輕處理」的辯護觀點。

 專家認為,陳良宇獲輕判的主要原因是「玩忽職守罪」未獲法庭認定。不過,之前當他的律師與檢察官當庭激辯時,陳良宇曾經表態:「你們別爭了,在這個問題上我是有責任的。」對此,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專業委員會委員馬貴翔教授認為:「這裡的『責任』指的並不是法律上的責任,而是『道義責任』,比如對弟弟疏於管教等,並不能代表陳良宇已經認罪。」

受賄10萬元即可判死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顧肖榮也表示,「《刑法》383條規定,受賄金額在10萬元以上,就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他認為,高達239萬元的受賄金額,判處18年有期徒刑,「在符合法律規定的量刑範圍內,是屬於比較輕的」。他和馬貴翔都猜測,「陳良宇應該是有重大的從輕情節,比如自首或有立功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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