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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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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無罪證明」釀不便 廣州警方道歉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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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交會參展商排百米長隊辦無罪證明。 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新快報》11日報道:10日,廣州市召開第一季度治安通報會,市公安局和市綜治委的有關負責人出席了會議。會上,通報了當前廣州社會治安的一些情況。會上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婧就廣交會參展商需辦理「無罪證明」造成不便一事公開道歉,並且承諾公安機關將積極採取各種措施,盡可能讓所有的參展商及時辦理到參展證件。

 何婧表示「我們很抱歉,辦理『無罪證明』一事,這是由於我們公安機關在事先準備得不夠充分,從而給眾多參展商造成了諸多不便。對此,我們表示深刻的歉意。」他解釋說,辦理「無罪證明」並非市公安局的擅自之舉,而是商務部為加強春交會證件管理而提出的舉措之一,廣州市公安局只是嚴格按照規定辦事。何婧副局長介紹,為了防止國際上一些敵對分子及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搞有蓄謀的破壞行動,今年春交會同時還推出了「實名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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