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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香港電台前助理節目主任曾月娥,涉嫌藉母親和胞弟的名義,騙取港台逾11萬元額外稿費一案。由於辯方反對法庭接納被告警誡供詞,案件昨日展開案中案程序。辯方指,廉署人員在向被告錄取警誡口供時出言恐嚇,威迫曾月娥要簽署落實,否則會拘捕曾的母親和胞弟。
法庭昨日就案中案程序,傳召廉署高級調查主任梁永源作供。梁在辯方引導下透露,當初廉署未查獲曾月娥涉嫌犯上本案。本案是因廉署就港台唱片騎師梁奕倫詐騙稿費一案進行調查期間意外揭發。由於曾月娥胞弟曾威發報稱在梁奕倫節目《倫住黎試》中任撰稿人,梁永源於是找曾威發進行查問,曾威發當時表示自己並非港台員工,但其姊姊曾月娥是在港台工作。
梁永源續指,他遂再找曾月娥以證人身份進行查問,一問之下曾月娥向廉署人員表示,她曾多次藉母親和胞弟的名義撰稿申領稿費,並指自已是港台月薪制的暫時性員工。梁即時意會到曾月娥有詐騙稿費之嫌,遂即以她為可疑人士為由,向曾作出警誡並錄取警誡供詞,但未有詢問曾是否需要有代表律師在場,但曾亦沒有自行要求要有律師代表。
辯方指出,曾月娥在錄取警誡口供中途,曾要求改動其供詞內容,改動包括涉案稿件的確是母親和胞弟親自為港台撰寫,她只是為兩人修改,同時曾自稱自己只是在港台做自由工作人等等,惟梁即時拒絕為曾更改大部分項目,並威迫曾月娥要即時簽署落實供詞,否則會拘捕曾的母親和胞弟。惟梁永源在庭上否認以上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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