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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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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花園平台 業主擬興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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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灣豪庭被揭侵佔公眾平台花園後,重新對外開放,結果惹起全體業主不滿。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私管公地」的屋苑愈揭愈多,其中被揭佔用公共空間5年的大角咀港灣豪庭,發展商在未有知會全體業主下,決定重新開放逾10萬平方呎花園平台予公眾使用,惹起小業主不滿。該屋苑業主代表稱,事前並不知情,又批評發展商當年售樓的廣告誤導買家,令人誤以為花園平台屬住戶專用,他們正徵詢法律意見,不排除控告發展商及負責交易的律師。另外,他們又計劃聯同全港其他面對同類問題的屋苑業主,發動進一步的行動,要求政府介入。

 港灣豪庭的公眾平台花園已按地政署規定朝7晚10對外開放。公眾現時要使用該個公共空間,要先經大角咀福利街一道不起眼的小閘門,然後步行約百級樓梯,才能抵達花園平台。有業主不滿指,平台開放後影響了居住環境:「在公共空間範圍內有一條讓遊人散步的木橋,與會所的游泳池很接近,現在在會所游水,真的猶如在公園游,很尷尬!」

3500業戶組維權小組

該屋苑業主擔心日後的維修及管理問題,組織了平台維權小組,獲逾3,500名業戶簽署支持。該小組副召集人潘焯鴻批評,平台設於私人屋苑內,入口隱蔽,一般市民不易到達,發展商營造出來的公共空間,實為「偽公共空間」,每日亦只有十多名非住戶使用。他希望,發展商盡社會責任,另覓地點為公眾建一個「真正」的公共空間,而不是犧牲小業主的利益。而發展商當年在樓盤廣告中提及「設有逾20萬呎住客專用會所連廣闊花園平台」,令人誤以為平台屬私人範圍,有誤導之嫌,政府在監管售樓問題上亦有失當。

 該屋苑業主委員會主席王嘉盈則指責,發展商聘請的兩間律師行,在買樓過程中,沒有向業主提及和解釋有關「接納公共設施設於私人屋苑內」的條文,小組正徵詢法律意見,不排除控告發展商及負責買賣的律師。他們又計劃聯同全港其他面對同類問題的屋苑,發動進一步的行動,要求政府正視,免日後再有小業主誤墮「買樓陷阱」。

 入住港灣豪庭僅半年的李氏夫婦說,屋苑的熱帶園林平台和住客會所吸引他們買下該物業,但數月前,當知道這個超級花園為公眾所有,兩夫婦既有被騙的感覺,又擔心事件會影響樓價,「半夜經常有青年在平台聚賭、飲酒和食煙,噪音問題暫時沒太大影響,但品流真的愈來愈複雜,我已吩咐女兒不要夜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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