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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4年日內瓦會議後,中英才達成建立「代辦級」關係的協議。圖為當年日內瓦會議的情況。
「第二屆香港杯外交知識競賽」正進行得如火如荼,本報教育版逢星期一至五,會與讀者分享不同的外交小知識。除當代和近代中國外交史的概念及事件,以及接待外交禮賓的知識外,也會介紹「中國外交史上的今天」,從「當年今日」的角度體味中國外交發展走過的道路。今屆比賽的宗旨為「感知外交,增長才識,認識國家,觀看奧運」,外交小知識專欄能增進學生及市民的外交認知,亦能配合比賽的推行,深化國民教育。
中國當代外交史解讀
中國與英國和荷蘭的「代辦級關係」
英國、荷蘭是最早承認新中國政府的西方國家,但根據「談判建交」原則,兩國在表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同時,並未真正斷絕與國民黨政府的外交關係,中國政府在「打掃乾淨屋子」之前暫不解決與之建交問題,但對其派到北京的談判代表給予外交禮遇。
英國政府之所以不顧美國的禁令宣布承認新中國,最主要的原因是保護其居於西方國家首位的在華投資和希望通過承認新中國,來維護英國在香港的管治。但英國政府卻堅持保留設在台灣淡水的領事館;在聯合國安理會就中國席位問題表決時,英國政府也沒有採取明確支持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合法席位的態度。
在英國統治地區的中國國家財產歸屬問題上,英國政府態度曖昧。例如中國大陸解放前夕被國民黨政府劫運到香港的「中國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員工宣布起義後,港英政府扣留了該「兩航」公司的大部分資產,致使中國國家財產遭到巨大損失。朝鮮戰爭開始後,英國政府又「徵用」停泊香港的中國大陸油輪為「聯合國軍」運送油料,致使中英建交談判長期達不成協議。
至1954年日內瓦會議後,中英才達成建立「代辦級」關係的協議。這種事實上的「半建交關係」一直持續到1972年才升格成大使級的正式外交關係。
荷蘭的情況與英國類似,雖然它於1950年3月即宣告承認新中國,但在同國民黨政府關係上不願明確表明態度,在聯合國中國席位問題上同美國保持一致。中荷建交談判也長期拖延,從1954年建立「代辦級關係」,至1972年才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中國外交史上的今天—4月14日
1980年4月14日,中國恢復在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的合法席位。國際復興開發銀行是世界銀行集團的成員之一,成立於1945年。中國於1945年加入,是該組織的創始成員國。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的席位曾長期被台灣當局非法佔據。1980年4月14日,世界銀行聲明,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和國際金融公司中代表中國之日起,該三機構將按協定只與作為唯一代表成員國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關係。中國自1980年恢復在世行的席位後,單獨組成一個選區,並自行委任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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