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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見解 中文大學精神科教授李誠表示,被告患上的「性格障礙」非精神病的一種,主要是在童年成長中,出現負面經歷所引致,患者通常於10幾歲時出現心理、人際關係等行為問題,導致成年後不懂處理人際關係、控制能力低,而患者多不自覺問題所在,要待問題發生時始能正視,但臨床未見過有個案偷對方的東西,故被告的行為相當罕見。
父母應支持被告接受輔導
一般人會覺得「性格障礙」患者怪怪的,繼而疏遠他們,令他們感到受孤立,一旦有人與他們熟落後,患者會「無分寸」,不能有效定下人與人之間的界線,做出被告這次過分認同事主一家人生活的行為。
他續稱,被告童年受過體罰,其雙親均為受過高等教育的成功人士,二人的情緒智商(EQ)是事件的關鍵,他提議兩人應支持被告接受專業的臨床心理輔導,學習信任和處理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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