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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華源礦難」肇事現場的缺口。 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通社廣州16日電:去年8月17日,發生在山東新泰的「華源礦難」成為新中國建國以來最大的一宗煤礦水害事件。事故造成172人死亡。本月15日,山東華源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鄭珍修、副總經理張燦君等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訴一案在山東省肥城法院開庭審理,其中,鄭珍修及張燦君被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
《廣州日報》報道,15日,山東肥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審理山東華源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鄭珍修、副總經理張燦君等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等被訴一案,鄭珍修同時被訴的還有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一罪。
報道引述知情人說,法庭審理完畢後約20分鐘即作宣判,其中,鄭珍修及張燦君被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不過,對這一判決結果,鄭珍修的代理律師張慶方向記者表示,他們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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