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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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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夫婦傳被限出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7]

 【本報訊】據中通社/中評社16日報道:馬英九下月即將上任,此意味著屆時陳水扁將會失去刑事豁免權,「國務機要費」案也將開始偵查。據悉,台特偵組在520後將會立即起訴陳水扁,並不排除將陳水扁夫婦限制出境。對此「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凡「總統」所涉內亂或外患罪以外的任何犯罪行為罪,均將於卸任後,再依法處理。

 據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報道,檢方在馬英九當選後,已開始為陳水扁一家的司法案件進行規劃,承辦「國務機要費」的特偵組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經討論,不排除將陳水扁和吳淑珍兩人限制出境,屆時也將大力展開偵查動作;除了「國務機要費」案的續查、扁家庭其他成員的帳戶紀錄也將列入偵查範圍。

 據悉,在「總統」大選前,特偵組已著手針對「國務機要費」後續問題進行討論,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等人更向檢察總長陳聰明提出建議,應及早對陳水扁涉及的案件進行重新簽分,以防陳水扁卸任後真的潛逃出境。

扁家庭成員或被調查

 此外,由於「第一家庭」的帳戶在陳水扁任職期間有不少異常匯款紀錄,日後檢方也將對此展開調查。報道指台北地檢署已準備好,要向法院申請限制吳淑珍出境。因吳淑珍多次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出庭,法院審理的「國務機要費」案也因此被迫停擺;但稱病不能出庭的吳淑珍卻可以在投票日外出投票,讓公訴檢察官看了頻頻搖頭,認為其有逃避法律追訴的嫌疑。

「最高檢察署」:依法處理

 對於有關報道,「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凡「總統」所涉「內亂或外患罪」以外的任何犯罪行為,均將於「總統」卸任後,再依法處理。「最高檢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憲法」五十二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所謂「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是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除非「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否則暫時不得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進行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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