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凌馨17日電】對陳良宇的一審宣判剛過去6天,消息靈通人士今天向本報透露,陳良宇現已考慮放棄上訴機會,接受18年有期徒刑的判決結果。
11日下午,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良宇受賄、濫用職權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下同)。陳良宇當庭未對判決結果表示異議,至於最終是否上訴,則將於10天上訴期結束時見分曉。
對於陳良宇考慮放棄上訴一事,他的辯護律師高子程回應:「我們還沒有見過陳良宇,我只能回答無可奉告。」據悉,高子程和另一名辯護律師劉立目已向法院遞交會見申請,但暫未獲得批准。
四涉案者上訴被駁
就在陳良宇案一審宣判前4天,同樣因涉嫌上海社保案落馬的「中國F1教父」郁知非,終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有期徒刑4年、罰款30萬元的一審判決。此前提出上訴的上海寶山區原區長秦裕、上海新黃浦集團原總裁吳明烈、上海電氣原董事長王成明,也已先後終審宣判駁回上訴。
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法學教授馬貴翔認為,根據我國刑法,一審18年有期徒刑的判決結果,是考慮了陳良宇配合調查、積極退贓等表現從輕處理的。而陳良宇本人接受調查過程中認罪態度較好,也令分析人士相信,他上訴的可能性的確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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