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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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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捱夜關心妍獲公司厚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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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李慶全)「選民登記大召集音樂會」於昨日舉行,出席歌手包括陳曉東、關心妍(Jade)、鍾舒漫、謝安琪及裕美等。最近梁洛施遭英皇控告違約,但最新進展是梁反告英皇指公司曾要求她做合約以外不合理的事情,一眾歌手也各抒己見。

 關心妍(見圖)認為每間公司也有不同的制度,是看藝人簽合約當時如何傾談。Jade承認過去的合約也試過搞到一塌糊塗,故應該了解清楚才動筆,她謂:「合約是關乎自己前途,等同婚姻一樣重要,所以要知多點不能靠人,現我也有向律師請教,以前當新人時也矇查查便簽約。」但有否試過被公司要求做不在合約內的事情?Jade指稱公司好錫她,像知道她不慣捱夜,通常也安排早上的工作,好讓她早點收工。

 不過也曾有過遭公司雪藏的階段,又有否要似梁洛施要向老闆道歉?Jade自辯:「形式並不相同,我當時只是合約未傾好才感覺給雪藏,我無唔乖也不用道歉,也是公司給我空間去想清楚,其實最重要也是藝人與公司之間的溝通,這六、七年間我也與不同經理人合作過,都是要講溝通。」Jade也自問從未試過失場,遇有問題,她會跟公司傾談,也是互相尊重,她又讚賞現在的老闆好錫她,關係有如一家人。

裕美不會違背良心

 裕美(見右圖)簽約給陳百祥,她未試過被要求做工作以外的事,但有時也會去應酬答謝人家的支持,或在一些場合唱歌,亦通常有老闆在場,私人飯局她一定不答應,寧願不做這行也不會違背良心,何況公司從未有迫她做不想做的事情。而裕美十四歲便簽給Star East十年,到公司結束後她跟阿叻轉會,現又是十年長的同一份合約,都是等同加了一年約,她簽約時也只有媽咪在場沒律師陪同,不過阿叻一直好愛錫、好保護她。但有否做錯過事要向阿叻道歉?裕美表示:「自己做錯當然要道歉,不過公司也是可以商量取得平衡點。」又指梁洛施向公司借五千元零用錢要限時歸還,賺到的錢部分也留在公司存起?裕美表示她從沒向公司借錢,因她最近拍了廣告,分到的錢也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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