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央社20日報道:開放人民幣兌換箭在弦上;據了解,台灣「央行」已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第38條,草擬相關辦法,初期不排除限定人民幣兌換額度、限定兌換者身份,在港口、機場、觀光景點及指定之金融機構,開放人民幣在台灣兌換。
據了解,台灣「央行」已規劃採兩階段辦理人民幣的兌換,初期先採單向買入,未來談妥人民幣的拋補問題,確定人民幣現鈔來源無虞後,再開放島內金融機構雙向買賣人民幣。初期規劃採「單向買入」,也就是人民幣兌換成新台幣的「半套」兌換方式;在草擬中的辦法中,將開放機場、港口、觀光區及特定地點兌換。
「央行」副總裁周阿定日前在立法院財委會指出,開放人民幣在島內兌換只要有法源依據,隨時都可以上路!「央行」也正與立法院溝通,研擬修法方向,並已草擬相關辦法,以因應人民幣在台兌換。國民黨立法委員李紀珠、盧秀燕針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各提出修正版本,她們認為,不必修正兩岸關係條例第38條,即可開放人民幣在島內兌換。李紀珠認為,開放人民幣在本島兌換的初期階段,兩岸是否一定要簽清算協定,沒有急迫性,只要銀行自求平衡,辦理人民幣的收兌即可。
民進黨對開放人民幣在台兌換也持支持態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日前強調,將全力協助修法,促成人民幣在台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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