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一名年輕工廠工人,因將家中7頭貓狗困於天台的細小籠中,任牠們日曬雨淋,既沒有提供食水,又未為愛犬領取狂犬病的畜養牌照致被檢控;工人早前認罪後,昨被判罰款1.2萬元及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昨當庭要求索回寵物,但裁判官卻下令將貓狗交予愛護動物協會,被告恐無法如願。
裁判官昨參考各份報告後,接納被告舒倪豐(22歲)僅因安排失當犯案,並非蓄意折磨寵物,故僅判以罰款及社會服務令。裁判官並將7頭貓狗交由愛護動物協會照顧,被告聲稱欲索回貓狗,要求裁判官頒令,但未獲受理。
被告早前承認6項控罪,指他於本年2月22日,在筲箕灣益基大廈殘酷對待動物及無牌畜養狗隻,受害動物包括有金毛尋回犬、鬥牛及短毛貓等,而該兩頭無牌狗隻則為嗲利狗及雜種狗。被告事後解釋,當日將寵物托付胞弟照顧,因其弟忙於工作,故未有妥善遮蓋寵物及安排食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