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社評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累股期權」事件的六點特徵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24]

陳鑑林 立法會議員

 「這實在是變魔術,一夜之間,魔術師把我的千萬積蓄,由我的戶口,變到銀行的戶口!」香港近年新興「累積股票期權(Accumulator)」投資產品,這是摘自一名有關投資者自我挖苦的一句話。

投資者短期虧數千萬元

 四月十五日,我聯同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保障投資者協會和一批「累積股票期權」投資者,親到證監會揭露有關投資產品和銀行專業操守的問題。事件經傳媒廣泛報道後,引起很大迴響。我的辦事處連日已接到多宗求助個案。除當日到證監會申訴的個案、投資損失金額多達逾億元外,這些新收到的個案,涉及投資款額高達數千萬至一億元。當我知悉這些投資者的個案情況後,也很感到他們的徬徨無助。據悉他們都在推銷人員未有告知風險的情況下,從事這方面的投資,致數千萬元終生積蓄,在短短數月之內,蒸發淨盡,有的現時仍在每隔數天便以數百萬元補倉,有的更倒欠銀行逾千萬元債項,由千萬富翁變為倒欠千萬的欠債人。他們雖然曾向銀行據理力爭,無奈銀行已「翻臉不認人」,這些投資者實在無處申訴。

 「累積股票期權」是結構性投資產品,是升市時可賺差價,跌市卻輸大錢的衍生工具。該產品去年初開始大熱,不少銀行都向資產逾八百萬元的客戶積極推銷。證監會估計,已發售的「累積股票期權」合約的名義價值,約達二百三十億美元(約一千八百億港元)。由於產品有驚人的槓桿和累計效應,以致這些積有大量股票的投資者,自去年底港股陷入跌勢後,損失「驚人」。

 綜合這些個案,我們可以總結出六點特徵:

 第一,雖然證監會事後強調,銀行推銷時應聲明風險,但是我的所有個案,全都聲稱從未有人向他們透露箇中風險。投資者強調,推銷人員不但沒有告知風險,有的更稱產品風險低。如果當初有人已聲明產品有可能在短短兩三天之間,投資者需即時補倉數百萬元的話,他們根本不會購買產品;

 第二,個案中的投資產品合約,條款不明,陷阱處處,若缺乏法律知識或不諳英文者,極易陷入不利情況;

 第三,個案中的投資者,都是在去年底以來短短數月之內,突然被銀行要求以巨額補倉,若不補倉,銀行會擅自為投資者斬倉,投資者連等候股票升值的權利都被剝奪。投資者此時感到十分為難,因為他們實在無錢填倉,但不填倉又被迫斬倉,所有股票將化為烏有。他們此時才驚悉,所投資的產品的真正風險;

 第四,個案中部分投資者,坐擁大筆金錢作退休之用,奈何這些即將退休或已退休的人士,卻成為這類產品的「最佳對象」;

 第五,個案中的投資者,有些是退休長者,學識不多,有些雖有學識卻是投資門外漢,這種情況,跟現時的「擁有不少於八百萬元投資組合」就被列為「專業投資者」的定義,背道而馳;

 第六,由於個案都涉及巨額損失,案主在未知悉風險、毫無準備的心理狀態下,身家在短短數天蒸發掉,精神承受非常巨大的壓力,有的更已接受精神科診治。

私人銀行不擇手段推銷

 這些個案特徵,已強烈預示這類投資產品的銷售問題,並非單一事件。多宗個案反映出私人銀行為求巨額利益,不擇手段,投資市場出現不健康銷售情況。雖然證監會強調銀行和證監會持牌人受現有《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規限,但這些個案已揭示有人涉嫌未有遵守這些準則。

 另一方面,「資產多寡」和「專業投資者」並無必然關係,現有所謂「擁逾八百萬資產便為專業投資者」的界定,對好些投資者甚不公平,今次事件充分揭示了有關定義的漏洞。事實上,任何投資者都應受到保障,不論他擁有多少資產或是否專業。

 這些個案關鍵,在於推銷人員有否向投資者說明產品風險。然而更現實的問題,在於上述投資者要舉證指控推銷人員刻意隱瞞違規,甚為困難,銀行不會貿然將當時的推銷錄音交予投資者,即使有再好的守則,這又引申出「有規難證」的問題,令人深思。再者,現時投資市場由證監會和金管局管理,這種「一市兩管」的情況,容易出現監管縫隙。

 香港的投資產品五花百門,若不守好投資產品門檻,將會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形象。現時證監會和金管局除了要逐一處理上述個案、協助投資者討回公道外,政府更應及時檢討現有投資產品的相關政策,治標治本。(文匯論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社評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