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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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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吃飯不喝水 可拒付茶位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25]

 【本報訊】據深圳新聞網——晶報24日消息:4月23日,羅湖工商分局出台了全國首個對一次性消毒餐具、茶水、餐巾紙、餐前小食四項收費的管理規範,要求轄區餐飲企業製作專門的卡式標價牌,明碼標價所有要收費的項目,否則消費者可拒絕付款。

茶位費要明碼標價

 羅湖工商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一些消費者不喝茶,只喝白水,甚至不喝水,但商家要收取2元/位的茶位費。「如果白水的價格沒有標明,那麼消費者就可以拒付這個茶位費,不喝水的消費者,也可以拒絕付費。」

 另外,對於設有最低消費的服務,比如包房、貴賓廳服務等,羅湖工商分局要求商家在醒目位置公布價格,並在消費前告知消費者收費情況,不得強制搭售水果、小吃、紙巾等商品和服務。羅湖工商分局日前印發了「致餐飲行業經營者告誡書」,予羅湖區各餐飲企業,並會在「五一」後開展大檢查。對於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將依法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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