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社評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博獎會」名存實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25]

胡志偉牧師

 最近,澳門特首何厚鏵宣布當地賭業暫停發展,不增發賭牌、不加增賭檯及不批地增建賭場,為著澳門長治久安的發展,一方面開倉派錢,紓解民困,另一方面要使澳門經濟發展多樣化,不能單靠賭業獨大。

 澳門的發展,值得本港借鏡,就是不能任由賭業無限度或急促發展,使整體社會的均衡發展受損。本港金融業發展,是若干變相而風險極高的衍生工具,使股市大上大落,呈現賭博化的現象,形成「病態股民」大增。

本港應適當借鏡澳門經驗

 本港監察賭風的責任是「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簡稱「博獎會」),前身是「足球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簡稱「足獎會」)。「足獎會」的成立,源於2003年通過「足球博彩規範化」,因應社會輿論,成立有監管職能的組織,防止賭風擴大。發展至2006年8月,因應博彩稅修訂,於是「足獎會」改為「博獎會」,委員會的職能就「規管賽馬投注、足球比賽投注的舉辦,以及規管獎券活動的舉辦」,向民政事務局局長作出建議或提供意見。

 可惜的是「博獎會」主席以及成員,對本身監管責任的理解有所偏差,未能開放與持平地面向公眾;一旦「博獎會」未能發揮其原有職能,只會激化社會矛盾。試看「博獎會」改組之後,首次會議於2007年1月9日舉行,而第二次則於2007年6月15日,最近一次為2008年1月25日。試問平均每年只開會兩次的委員會,如何能落實就千變萬化的賭馬與賭波玩法,能有效地確保持牌機構遵守原來的發牌條件。

 正因為開會次數如此少,而馬會推行任何新的措施,毋須事先透過「博獎會」諮詢意見之後,方才推行。更進一步,「博獎會」要「處理就持牌機構遵守發牌條件提出的投訴」,在這方面「博獎會」未有建立健全的機制,聽取與跟進有關個案。「博獎會」要採取開放態度,增加透明度,方能建立委員會本身作為政府、馬會與民間關注團體三者之間橋樑的溝通角色。

 由10個提供賭博輔導服務的機構的調查反映,從2003年10月到2007年12月,共訪問了4,480名接受戒賭服務人士,發現63.2%受訪者於20歲前已開始賭博,反映政府部門與「博獎會」在防賭教育方面,明顯不足。有關數據指出,82%受訪者屬於病態賭徒,74.3%曾因賭博而產生心理及情緒問題,22%更曾有自殺傾向。社會須要正視的便是賭博與自殺兩者的關連研究,如近期新聞有不少自殺個案是與賭博因素相關。

確保落實「不鼓勵賭博」政策

 當澳門政府與中央政府已察覺任由賭業獨大,並非和諧社會之福;本港政府同樣在賭博政策上不能只向馬會傾斜,要強化「博獎會」的諮詢與監察功能,確保政府「不鼓勵賭博」政策繼續可以落實。

 「博獎會」之所以存在就是要發揮平衡的功能,透過議會平台使各方利益能理性地達成較可接受的政策,這才是所有由政府成立的諮詢組織應有的效用。一旦「博獎會」名存實亡,馬會肆無忌憚地擴展其博彩企業,受損的多是那些低下階層或有病態賭徒的家人。立法會議員應當關注現今失掉監察功能的「博獎會」,是否「城規會」的翻版,不能充分發揮協調不同聲音的中立角色?(文匯論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社評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