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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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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稱殺人 標奇惹非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26]

 「現誠聘重量級人士,體重兩百斤以上」、「殺殺人、跳跳舞,生活真美好!」、「今夜你會不會來,殺手哥哥」……連日來,記者在廣東省江門市發現,一些商家新推出多條「特立獨行」的廣告,吸引了眾多市民關注。對於上述廣告,有市民表示,上述廣告給茶餘飯後增加了談資,能夠娛樂大眾。但也有市民認為,街頭廣告最好不要出現暴力詞語,以免影響青少年。

 「本店非常喜歡體形稍圓潤一些的MM,現誠聘重量級人士,如果您夠份量,體重200斤以上,熱情,上進,有理想,也喜歡高薪,請致電……」

個案一:「誠聘重量級人士」!

 近日,這則「特立獨行」的招聘廣告引起很多市民關注。有市民紛紛表示,現在一般企業招聘,都喜歡招收身材苗條的員工,200斤以上是不是太誇張了些?原來,這則招聘廣告是江門一家胖人服飾店打出的。

 記者昨天採訪中發現,江門一些特立獨行的廣告還真不少,「殺殺人,跳跳舞!生活真美好!」「今夜你會不會來,殺手哥哥……」「月黑風高殺人夜……」

個案二:「月黑風高殺人夜」

 這是江門一家餐廳的廣告,這家餐廳為了招攬顧客,特意開闢出「警匪遊戲」專區,用上述廣告吸引眼球。該家餐廳廣告詞雖然有些「恐怖」,但還真的達到了宣傳的目的,餐廳生意十分好。

 對於這種廣告現象,廣東集大成律師事務所郭律師表示,第一個廣告招聘「重量級」人士,沒有任何侮辱性語言,在法律上無可厚非。但是,「殺殺人」、「殺手」出現在一些街頭廣告中,卻違反了《廣告法》。

律師:「殺人」廣告違法

 按照《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醜惡的內容。如違反有關規定, 將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業界:不能盲目標新立異

 江門廣告業界的有關人士也表示,商家在廣告中特別突出「殺人」,「眼球」是吸足了,卻沒有考慮道德因素和社會影響,一味玩噱頭,可能因為一己之利而傷及廣大消費者。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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