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浪網28日報道:「企業虧損,也可給員工漲薪5%。」日前,上海市勞動保障局公布「企業今年工資增長指導有關規定」稱,今年企業工資增長平均指導線為11%,比去年高出2%;上線為16%,也比去年增加4%;5%的下線比去年增加2%。
市勞動部門表示,這是經綜合考慮全市2008年經濟增長、居民消費價格、勞動就業、人工成本及2007年工資水平等情況制定的。
此外,去年上海市工資增長指導標準與今年的規定也有所不同。比如去年的指導規定稱,凡生產經營正常、有盈利的企業,上年工資水平在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左右的,可參照平均指導線增長工資;上年工資水平在全市職工平均工資50%左右的,可參照上線增長工資;上年工資水平在全市職工平均工資2倍左右的,參照下線增長工資。
而今年的指導規定,除把盈利企業細分為盈利水平較高、盈利水平一般的之外,還明確指出,企業虧損的,也可參照5%的下線增長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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