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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余文蓮、通訊員梁嘉敏廣州29日電】從7月1日起,廣東省職工生育將不用自己買單。記者從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獲悉,即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從社保制度上讓職工享受「生育不花錢」的實惠。
據悉,規定指出參保職工可享受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及男職工假期津貼等5項待遇。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按照該規定的要求,生育保險繳費由用人單位繳納,最高不超過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不分男女都應繳納,生過孩子的和未生孩子的都應繳納。除生育醫療費應當支付外,其餘項目是否支付由各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參保職工應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選擇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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