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涉虐殺黑貓的青年飛奔離開警署。資料圖片
【本報訊】10名青年深夜在柴灣小西灣流連時遇見黑貓,其中兩人卻以虐貓為樂,以木棒將貓打至頭部凹陷致死。涉案兩青年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和一項煽惑虐待動物罪,裁判官下令取兩人背景、心理、勞役中心、更生中心和教導所報告,將判刑押後至本月14日。
官斥殘暴行為不能接受
兩被告為謝榮偉(24歲)和梁兆東(19歲),分別報稱司機和汽車技術員。主任裁判官鄧立泰嚴斥首被告曾有襲擊他人案底,現在卻將對人的暴力行為伸延至動物身上,殘暴地打死毫無防衛能力的貓隻,法庭絕對不能接受。
首被告透過律師求情指,被告對事件已深感懊悔,希望盡早跟於日本定居的家人團聚,他並明白自己行為不能接受,無論法庭判處甚麼刑罰,他亦會欣然接受。次被告則親自撰寫求情信,指於案發後終於知道生命的價值,明白不應如此對待動物,並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代表律師又指,被虐待貓隻是因頭部受創而死,而次被告卻只襲擊貓的下半身,他根本沒意圖將它殺死,而他亦已捐贈2千元予愛護動物團體。
案情指於本年3月5日,有人目擊一群青年人於小西灣曉翠街以木棍追打一隻短毛貓,於是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向青年問話,並於溝渠發現死貓。兩名被告查問下承認以木棍打貓,被警方拘捕。兩被告於警誡下稱,首被告想與黑貓玩耍,黑貓卻跳上其身上,令他感到煩厭,故與次被告於地上拾起木棍追打牠,未幾,他們發現貓已死,故棄屍於溝渠。
貓隻被證實因頭部受重擊而死,其頭顱凹陷,眼膜出血,鼻和嘴旁均有血塊。
其後,一名與兩被告一夥的女童向警方表示,案發當日她與友人於小西灣曉翠街見面,當中包括兩名被告,他們感到沉悶,首被告知道有流浪貓出沒,故與次被告一同提議眾人打貓,最後只有兩被告參與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