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北京市及京外賽區的空中安全。
2.負責瀕海賽區周邊海上安全。
3.參加處置核化生恐怖襲擊,協助公安處置爆炸等恐怖事件。
4.提供情報支援。
5.組織搶險救援、醫學救援和直升機運輸等。
6.加強奧運期間邊境管理控制,維護邊境和海岸地區穩定。
7.完成奧運安保工作協調小組賦予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