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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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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梁榮宗判詞重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03]

 1)兩名事主飽受精神困擾,判刑須具阻嚇性以保護的士司機;

 2)顏福偉本是一個好人,熱心公益及樂於助人,問題在於未有認真處理性傾向問題,及容易酒後失控;

 3)本案可令顏福偉認清自身問題,並顯示他積極的一面,屬因禍得福;

 4)接納顏福偉有悔意,判其接受社會服務令抵償過失,指可助他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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