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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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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濫用去年收近萬單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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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用公屋情況持續嚴重,房委會加強打擊力度,去年收回9,129個被濫用的公屋單位。

 【本報訊】本港濫用公屋情況持續嚴重,房委會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力度,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愈來愈多。房委會發表的06/07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去年度收回9,129個被人濫用的公屋單位,3年來增幅達17%;大部分個案因長時間被空置,另一個原因是本港經濟暢旺,公屋住戶的財政好轉,有住戶私底下購買私樓,但仍霸佔單位,結果遭揭發而交回單位。房委會委員認為,由於當局不時進行抽樣調查,加上有居民舉報,不擔心濫用情況會惡化。

 房委會06/07可持續發展報告資料顯示,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前身為「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特遣隊」)去年度調查約5,500宗懷疑濫用公屋的個案,同時又派員協助外判的區域物業管理人員審查其他可疑個案,經過調查及相關行動後,房委會最終收回9,129個單位作重新編配。根據資料,房委會在04/05年度收回共7,748個公屋單位,3年來增幅達17%。房委會05/06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顯示,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在該年共調查157宗公屋住戶同時擁有私人物業的個案。

長住內地 私自分租

 根據房委會資料,濫用公屋的類別包括長期空置、未經授權人士分租或用作從事違法活動如賭博、製毒、藏毒、銷售未完稅香煙及賣淫等。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收回單位數量增加,相信與房委會積極打擊有關,據他了解,單位長期被空置是房委會收回單位的主因,「有些人長時間在內地工作,亦有長者無能力在香港生活,要返回內地生活,導致長時間丟空間屋。」他說,涉及將單位分租、改成製毒工場或淫窟等原因則相對較少。

違例開賭 私竇賣淫

 房委會委員兼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亦表示,數年前被房委會收回的單位數目約6,000至7,000個,去年度收回數量增至逾9,000個,證明房委會在過去1年打擊工作有效;陳說,濫用公屋原因有多方面,不排除近年經濟好轉,有住戶賺到錢購買私樓,卻無交回單位,惟他表示,房委會會不時進行抽樣調查,加上有居民舉報,不擔心情況會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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