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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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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8省市接受異地申請 持奧馬簽註可留港90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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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聖火到達海南瓊海市區傳遞,火炬手林如向沿路觀眾致意。 新華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馬靜5日電】記者從公安部出入境部門獲悉,下月(6月)1日到10月16日期間,凡是經過審批許可的持有奧運簽註的內地居民可在香港逗留90天。據悉,該規定是為方便內地居民赴港觀看馬術比賽,凡是購買奧運馬術門票比賽的內地觀眾獲得北京奧組委認可頒發的「奧運會身份註冊卡」,即可在廣東、山東、河北、遼寧以及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直轄市申請辦理奧運簽註,經批准即獲留港權利。

 90天奧運簽註在出入境乃首次破例。本港入境處對上述安排未有回覆。本港旅遊業界認為,這一安排,對於內地旅客在奧運馬術比賽期間來港,提供相當的便利,相信會刺激本港的旅遊、酒店、零售等行業。

收費參考多次簽註

 據了解,八月在港舉行的奧運馬術賽,20萬張門票按配額供各國及地區在當地銷售。至於香港區獲配額4萬,現已接近爆滿。

 據本報記者了解,持有奧運會身份註冊卡的內地居民可以申請奧運簽註,辦理時需要同時遞交內地居民憑戶口簿、身份證、奧運會身份註冊卡原件。而奧運會身份註冊卡包括第29屆奧運會即2008年北京奧運會身份註冊卡和殘奧會身份註冊卡。奧運會身份註冊卡由奧組委負責認可和發放。

有效期至9月23日

 此外,持卡內地居民係國家工作人員、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員、軍人的,按照出入境管理局《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範》有關規定出具工作單位意見。另外,內地居民係異地申請的,須根據有關規定進行異地核查。

 奧運簽註的有效期至2008年9月23日,持證人在香港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2008年9月23日以後前往香港無效。而持有殘奧會簽註的有效日期則為10月16日之前。有關人士指出,無論是奧運會還是殘奧會觀眾,在港逗留期限均為90天。而辦理簽註所需費用則參照短期多次往返標準執行。

 北京邊防總站工作人員亦表示,奧運簽註從6月1日開始,邊檢總站將按照奧運簽註表明日期予以放行。

 另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人在此前表示,北京奧運會期間允許持奧運會身份註冊卡的所有人員在奧運會期間及奧運會前後各不超過1個月的時間內多次進入中國執行奧運會的任務,同時也保證除上述人員外的其他奧運會工作人員臨時入出境,允許在奧運會前在中國工作和居留至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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