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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一再遺失病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中)決定首次引用視察權力。 本報記者朱樂汶攝
【本報訊】公立醫院遺失病人資料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鑑於有關個人資料的敏感性、涉及病人的數目及遺失資料量龐大,決定主動首次引用《個人資料私穩條例》第36條,行使專員公署成立12年以來從未使用過的視察權力,對醫管局轄下多間醫院、衛生署或有關資料使用者所使用的個人資料系統,進行全面的實地私隱調查。由於涉及資料量大,估計調查時間需時至少數個月。私隱專員吳斌透露,公署將於今年年底,就遺失個人資料應否負上刑事責任展開諮詢。
吳斌:事態嚴重 或傳召證人
吳斌昨日對事件表示驚訝,擔心被揭發的遺失病人資料個案只是冰山一角。公署認為基於公眾利益,急需根據《個人資料私穩條例》第36條賦予專員的權力,親身到醫管局轄下多間醫院作實地視察調查。期間,專員會搜集所有相關的資料,亦可能傳召證人作供。調查完成後,專員會把視察結果通知資料使用者,並作出建議。
吳斌指出,自公署於1996年成立以來,從未根據條例行使過這項視察權力,主要是受到資源緊絀的掣肘,過去在一般情況下,當公署接獲投訴,知道發生懷疑私隱違規事件後,會進行循規審查,做法較為被動;但今次鑑於事態嚴重,公署決定首次引用有關權力,主動展開調查。
他重申,視察權力是額外行動,防止日後再發生資料違規事件,而醫管局責成的小組則是調查內部問題,兩者並沒有抵觸。公署稍後會向多間醫院發出書面通知,至少需時14天才能作出視察安排,因此吳斌稱,現時難以估計何時才有調查結果。
聯合醫院失USB 公署發傳票
吳斌續稱,接獲一宗關於聯合醫院職員遺失USB記憶體的投訴,經初步核實後,證實投訴人是該宗個人資料遺失事件的當事人之一。公署已向聯合醫院發出傳票,院方亦已確認停止使用USB轉載病人資料。聯合醫院昨回應稱,已收到公署發出的傳票,院方會配合有關的調查工作,並提供有關的資料。
吳斌認為,醫管局操作病人資料有不足之處,急需作檢討及盡快聯絡受影響的病人,建議資料使用者小心處理別人資料,如要使用外置記憶體轉載病人資料,檔案應該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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