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持高層往來。雙方建立領導人定期互訪機制,同時繼續在國際多邊場合保持會晤。
二、促進經貿、科技合作。加強和完善高層經濟對話機制,加強技術貿易及創新合作,推進中小企業合作,交流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經驗,開展和平利用核能合作。
三、推動環保合作。加強水污染治理、節能減排技術方面的交流合作,擴大循環型城市合作。
四、擴大人文交流。以今年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三十周年為契機,大力推進人文交流,建立兩國青少年交流長效機制,早日互設文化中心。
五、加強兩國防務交流。加強防衛部門高層互訪,擴大多層次的防務交流合作。福田康夫對此表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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