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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受訪者之一曹文傑,對法庭判決表示鼓舞。資料圖片
【本報訊】遭廣管局「強烈勸喻」的港台節目《鏗鏘集》《同志.戀人》,昨獲高院法官夏正民脫污名,裁定廣管局錯誤理解《業務守則》中持平的要求,在人云亦云下以為社會公認同性戀屬令人反感的題材,因而自作聰明限制節目內的言論自由,做法含有歧視成份,因此法庭頒令推翻「強烈勸喻」裁決,並判廣管局須付堂費。
司法覆核申請人、節目受訪者之一曹文傑發聲明,指對判決感到非常鼓舞,他指香港作為多元化社會,廣管局卻不尊重同性傾向,實屬諷刺。他指06年7月事發至今,曾求助廣管局、平機會、申訴專員公署以至立法會,假如廣管局起初不存歧視,他根本毋須賴以司法覆核這最後途徑,希望局方日後可以尊重他人的性傾向。
節目製作選材並未受壓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麥麗貞對判決感到欣慰,她指法官對節目何謂不偏不倚作出澄清,港台一直也跟隨指引做節目。她表示,自廣管局提出強烈勸喻後,製作同事均更小心及認真研究節目製作,但選材方面未有受壓。
官指紀錄片未必有正反意見
《同志.戀人》節目於06年7月起在無線及明珠台播放,節目中訪問到包括曹文傑在內的同性戀人,提及他們的生活情況。廣管局及後收到市民投訴,最後其投訴委員會以港台未有持平處理同性婚姻議題,有鼓吹之嫌及未有留在家長指引時段播放兩原因而作出強烈勸喻。法官夏正民認為局方要求節目安放在家長指引時段播放合理,因為青少年及兒童可能會對節目作出誤解,但法官並不認同節目有鼓吹同性婚姻之處。
法官認為,港台的節目只是研究人生百態,用語中立而且演繹不落俗套,節目中受訪者表示希望同性婚姻合法,只是表達他們的願望,節目的題材並非只探討同性婚姻,也沒有鼓吹同性婚姻之處。港台只是忠誠地記錄同性戀者的恐懼、希望、痛苦及渴望,絕無偏頗或欠持平。局方要求紀錄片必須有正反雙方意見實在令人費解,法官舉例指很多事情都不可能有正反雙方意見,就如禽流感或童奴的紀錄片,就根本不可能有所謂正反意見。
法官又認為在廣管局面對市民批評後,發聲明稱由於其投訴委員會的功能已完成,因此無能力收回強烈勸喻的看法並不正確。
廣管局研判詞暫不評論
廣管局回應時表示,需要詳細研究有關之判詞,現階段不適合作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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