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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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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提3招 監管槓桿投資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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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建聯陳鑑林、呂志華及黃達東提3建議,促加強監管槓桿金融產品。 本報記者高仲明 攝

 【本報訊】(記者 陳辰)近期Accumulator以及「專業投資者」的定義問題,廣為投資界熱烈討論及關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保障投資者協會會長呂志華及副會長黃達東一行,昨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會晤,就監管本港的場外交易及金融衍生工具交換意見。呂志華表示,已向陳家強提出了3個建議,包括槓桿金融產品必須獲得證監會批准後方可銷售,提高銀行從業員之專業資格及重新探討「專業投資者」定義。

須獲證監批准方可銷售

 呂志華表示,部分槓桿金融產品可能潛在極大的風險,一旦發生事故,將會對香港金融市場造成巨大震盪;故證監會必須對槓桿金融產品掌握充分資料,規範所有槓桿金融產品的條文和要求,經證監會批准之後,方可於市場上銷售。

重新探討「專業投資者」定義

 今次Accumulator的問題,很多都是因為銀行銷售員對產品認識不足及職業操守的問題,故此需提高銀行從業員的專業資格。他續指,有錢人不代表懂得投資,不代表是「專業投資者」,這一規管分別,應該重新探討。

 呂志華指,這次與陳家強的會晤不只是為了Accumulator單一問題,而是希望政府可以加強監管槓桿金融產品,說:「既然政府可以監管樓市按揭,為何不能監管槓桿?」

 陳鑑林也批評:「這類金融衍生工具有時危險過澳門賭場,但卻沒有受到監管或審批,試問怎樣去保持我們世界金融中心的聲譽。」他更透露,經過這次會晤,陳家強認同了3點問題,表示在銷售過程,教育投資者以及風險的披露上需要做改進,而對於「專業投資者」的定義界定問題則表示可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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