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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 牧師
「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三條;《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第十九條。)
家庭的重要性是國際人權文件和本地法律肯定的;然而,香港的傳統家庭價值近年來卻不斷受到挑戰,甚至有家庭瓦解的跡象。特首於2006年10月施政報告曾提及要成立層次較高的「家庭事務委員會」,可惜至今尚未見到任何實質的成果。
傳統家庭價值不斷削弱
每年一度的母親節即將來臨,商業化社會提醒我們毋忘消費,只要多消費,就能表達孝心了。問題是除了一家人一起以消費慶祝母親節,港人更要關注的是如何重建家庭之核心價值。當年青新一代不再對家庭有任何信任,有人選擇同居而不進入婚姻關係,離婚又再婚已習以為常,虐待配偶或伴侶又經常發生,家庭凝聚力已失掉;未婚少女懷孕、早熟少年性放縱、同性戀者性侵犯別人等事件,正衝擊著傳統的婚姻及家庭價值,正提醒社會各界需要正視:本港家庭價值教育之極度不足。
家庭作為社會中最基本的結構單元,亦是培育下一代成為理想公民首要文化素養承傳的載體;當前本港家庭功能正處失效的危險邊緣,港人須認識有關問題之嚴峻性。倘若傳統家庭失掉了其教化之社會功能,成長的子女沒有道德是非的觀念,年青人對性行為沒有任何倫理規範,夫婦對於家中長者也沒有敬重與愛護,我們可以想像,由政府承擔原先家庭的基本功能,只會增加社會成本,且不能得到應有的果效。強化家庭的健康功能,就能減少政府要負上的補助功能。
由於我們活在現代多元化社會,港人一向受西方自由主義及性解放思潮的影響;我們要重新教育正確與健康的婚姻和家庭價值。面對歐美人士倡導同性婚姻,視之為必然趨勢的迷思,港人要重新確認一男一女締結之婚姻的普遍認受性。由一男一女組合的父母,怎樣在教養下一代方面,讓子女誕生及成長於家庭,學習愛與被愛,從而建立完整的人格。
宣揚家庭價值 制定友善政策
我們要重建家庭之核心價值,肯定家庭對人與社會的重要貢獻;惟賴家庭,人類社會得以延綿發展、為代代相傳的基礎。健全的婚姻及家庭制度,是人類文明及社會凝聚力不可或缺的關鍵。歷史上不同的種族、國家及文化,都予以肯定及保護,而華人家庭有其良好的傳統,及凝聚團結的功能,優越於西方社會。
不幸是這些美好而傳統的家庭價值,近年來在傳媒的扭曲下,不正常的家庭卻變得正常化,如單親家庭或不在家的父母等,我們確要各界社會人士、傳媒、社會服務機構、教育團體及教會等,積極宣揚與教育健全婚姻及家庭之價值,更多關懷社會上需要幫助的家庭,推動健康的家庭教育。已婚人士及父母們,須以身作則,維護及尊重婚姻盟約,在家庭中以愛相繫,承傳家庭文化的價值,確保下一代能在健全的家庭環境中成長。身為子女的,除了於母親節或父親節,敬愛父母,珍惜家庭關係,更要重視婚姻與家庭的核心價值。政府與政黨,要制定家庭友善的政策,維護婚姻與家庭之價值,並認真考慮任何新的政策可能造成對婚姻與家庭的深遠影響!(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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