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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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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揭議員申報8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10]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首次委託獨立核數師,審計監察立會議員申報開支情況的第一份報告完成。據悉,報告中列出8項有待改善的問題及相關建議,其中包括有議員聘用黨友控制的顧問公司,可能隱含利益衝突,並建議應規定顧問公司須申報他們並非由有關議員所屬政黨控制或擁有。立會秘書處已同意有關建議,而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劉健儀表示,委員會稍後會討論有關建議。

 另外,報告亦不點名指有3名議員涉嫌違反申報開支發還的規定。

 為確保議員就發還工作開支所提出的申請均能遵照《立法會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的指引》中有關利益衝突及申報利益的條文,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於2006年11月委聘會計師,為60名立法會議員進行審計監察,並於昨日發表第一份報告。報告指絕大部分議員在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時,均遵照指引中對利益衝突及利益申報的要求,惟不點名披露有3名議員在申報發還開支上有涉嫌違規的地方,又提出8項目前申報制度的問題(見附表)及提出改善建議,供行政管理委員會考慮。

呂明華漏報辦事處業權人

 報告不點名指,呂明華自00年開始租用名下觀塘區一個800多呎單位作為其議員辦事處,並每月向立會申請8,000元租金津貼。核數師在審計時發現,該單位透過1間公司持有,而呂未申報屬下1名職員亦為董事之一。

 呂明華的秘書指他身處北京,暫時未能聯絡他。而同屬泛聯盟的劉秀成指,呂明華在申領津貼上並無違規,只是未有清楚申報自己與物業業主的關係,相信只是一時疏忽,而據知呂現已辦妥申報手續,故認為沒必要進一步跟進事件。

馮檢基李鳳英承認疏忽

 另外,報告又不點名指馮檢基及李鳳英未在指定期限前遞交涉及多於2萬元的開支採購詳情,又指李鳳英為其議員助理的勞工保險續保時,沒有按指引提供3個報價。李鳳英承認自己有疏忽,誤解了指引的規定,並強調「經一事長一智」,日後會留意指引的內容。她說,自己支持議員須詳細列出有關申報事宜,好讓公眾監察。

 馮檢基則回應指,自己依照立法會所訂的程序為新辦公室購置一部2萬元的影印機,但漏填一份表格,超過3個月期限後立法會秘書處向他查詢,自己始得悉事件。他又指,以往有議員在處理帳目問題上有欠清晰,導致立法會提高今屆議員處理帳目的要求,令有疏忽情況出現,自己只是無心之失。

劉健儀:提醒議員免墜陷阱

 負責委託核數師審核的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劉健儀表示,有關報告可供公眾參考,亦給予議員一個好好的經驗,以免誤墜陷阱,委員會不會再跟進,倘任何人有投訴,可向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提出。而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梁劉柔芬表示,委員會在接獲投訴後研究是否跟進,有需要時更可能會展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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